6月26日,证监会对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玖瀛资产)和深圳市前海腾创投资有限公司(腾创投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采取了行政处罚措施,罚金近6000万元。
根据调查,这两家私募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被查明利用私募基金向玖瀛资产及其关联主体输送利益,并报送虚假信息,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违犯了私募基金法律法规。深圳证监局对这两家机构分别罚没5800余万元,并对3名责任人罚款100余万元。同时,对实际控制人采取了5年证券市场禁入及禁止交易的措施。
此次处罚不仅是行政罚单的落实,还包括自律管理方面的措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按照相关程序注销玖瀛资产和腾创投资的管理人登记,进一步打击私募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监管部门也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的处罚力度超过了此前优策案和瑞丰达案的罚单,成为历史上最重的处罚。如果说前期优策案罚金为3500万元,瑞丰达案罚金为4100万元,那么此次处罚的5800余万元再次创下新高,反映了证监会对私募基金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早在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加强监管、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严厉打击包括违规募集、侵占挪用和利益输送在内的违法行为。证监会表示将持续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增加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促进私募机构自查自纠,保障行业的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截至2025年,证监会已开展了1000余次相关宣传教育活动,组织1.75万家私募机构进行自查评估,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后续监管将更加严格,期待行业的进一步整改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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